廖志伟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作为我国首部流域综合性立法,自施行五年来,已成为推动长江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法治基石。本文立足流域管理机构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履责实践,系统分析总结了法律实施以来的显著成效,涵盖河道采砂管理、水资源调配、生态流量管控、规划体系完善及协同治理推进等多个关键领域。同时,深入剖析了法律实施进入“提质增效”关键期面临的多重挑战,包括水旱灾害防御压力加剧、重要水源地保护存在立法短板、地方配套立法滞后、跨区域执法壁垒明显,以及多目标统筹、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和科技赋能不足等问题,这些均对法律实施提出系统性的新要求。在此基础上,本文提出针对性对策体系,聚焦深化制度实施、补齐实施短板、强化系统治理,通过完善专项立法、细化责任分工、推进智慧治理、健全协同机制,推动长江保护法从“制度构建”向“效能释放”跨越,持续将立法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,为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。
2026年04期 No.1030 1-6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526K] [下载次数:21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1 ]